一、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所需资料
1、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、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、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、章程及股东会决议(加盖总公司所属工商局查档章);
2、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;
3、分公司登记申请书(盖总公司公章)、负责人任职文件 ;
4、分公司的经营地房产证明复印件、租房协议2份;
5、委托书盖章。
二、办理流程工商局办营业执照→刻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→技术监督局办组织机构代码 → 国税、地税登记
说明:分公司是指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,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。分公司的登记属于营业登记。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,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。